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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大众消费群提供的日用品属于便利品其销售渠道既长又宽 这是正确

是的,日用品的消费群体非常庞大,横跨各类人群,具有丰富的销售渠道,而且渠道面非常宽,渠道可长可短。
需要吧

为大众消费群提供的日用品属于便利品其销售渠道既长又宽 这是正确

2,日用消费品的渠道结构是越宽越好还是越窄越好

销售渠道1,根据城市消费品人群定位2,批发商客户群定位3,客户稳定性与可发展潜在客户性
各有优缺点,越宽运营成本会越高但销售量会提高,窄便于管理和降低成本但销量低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日用消费品的渠道结构是越宽越好还是越窄越好

3,什么商品可以通过长渠道进行销售

长渠道就是中间环节多的渠道呗。一般快消品,比如食品日用品等经过的渠道就多一些。厂家-总代理-批发商-零售商大宗商品。家电,汽车相对越贵的商品中间环节就少一些厂家-专卖店
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去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从业人员必须有从业资格证(通过专业培训获得)。否则不能购进液化气和进行销售。

什么商品可以通过长渠道进行销售

4,如何选择正确的销售渠道

销售渠道是指商品从生产者传送到用户手中所经过的全过程,以及相应设置的市场销售机构。正确运用销售渠道,可以使企业迅速及时的将产品转移到消费者手中,达到扩大商品销售,加速资金周转,降低流动费用的目的。任何一个企业要把自己的产品顺利的销售出去,就需要正确的选择产品的销售渠道。选择销售渠道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选择销售渠道的类型,而是选择具体的中间商。 影响销售渠道选择的因素有:产品因素,包括单位产品的价值量的大小,产品重量和体积的大小,产品的式样和时尚,产品的腐败性和易腐性,通用产品核定制产品,产品的技术服务程度,新产品的使小;市场因素,包括市场面的大小,用户的购买习惯,市场销售的季节性和时间性,竞争者的销售渠道等;企业本身的因素,包括公司的规模和声誉,管理的能力和经验,销售渠道的控制程度等。 销售渠道的类型选择 (1)直接式销售策略和间接式销售策略。按照商品在交易过程中是否经过中间环节来分类,可以分为直接式和间接式销售渠道两种类型。直接式销售渠道是企业采用产销合一的经营方式,即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间接是销售渠道是指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用户手中要经过若干中间商的销售渠道。直接式销售销售及时,中间费用少,便于控制价格,及时了解市场,有利于提供服务等优点,但是此方法使生产者花费较多的投资、场地和人力,所以消费广,市场规模大的商品,不宜采用这种方法。间接销售由于有中间商加入,企业可以利用中间商的知识,经验和关系,从而起到简化交易,缩短买卖时间,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用于发展生产,以增强商品的销售能力等作用。 一般来讲,在以下情况下适合采取直接式的销售策略:①市场集中,销售范围小;②技术性高或者制造成本和售后差异大的产品,以及变质或者以破损的商品,使商品,定制品等。③企业自身应该有市场营销技术,管理能力较强,经验丰富,财力雄厚,或者需要高度控制商品的营销情况。 反之,在以下情况下适合采取间接式的销售策略:①市场分散,销售范围广,例如大部分消费品。②`非技术性或者制造成本和售价差异小的商品,以及不易变质及非易碎商品,日用品、标准品等。③企业自身缺乏市场营销的技术和经验,管理能力较差,财力薄弱,对其商品和市场营销的控制要求不高。 (2)长渠道和短渠道策略。销售渠道按其长度来分类,可以分为若干长度不同的形式,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用户的过程中,经过的环节越多,销售渠道就越长;反之就越短。消费品销售渠道又四种基本的类型:生产者--消费者;生产者--零售商--消费者;生产者--代理商或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生产者--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工业品销售渠道有三种基本的类型:生产者--工业品用户;生产者--代理商或者工业品经销商--工业品用户;生产者--代理商--工业品经销商--工业品用户。企业决定采用间接式销售策略后,还要对适用渠道的长短做出选择。从节省商品流通费用,加速社会再生产过程的要求出发,应当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选择短渠道。但是也不要认为中间环节越少越好,在多数情况下,批发商的作用是生产者和零售商无法替代的。因此,采用长渠道策略还是短渠道策略,必须综合考虑商品的特点、市场的特点、企业本身的条件以及策略实施的效果等。
随着经济危机的发展,国际经济形势的进一步恶化,越来越多的以产品外销为主的国内企业,开始将眼光转向国内市场,试图从通过国内市场提升销售度过难关。  外销企业在转入国内市场操作的过程中,有三个问题是必须面对的,那就是没有品牌、没有渠道和缺乏人员。而这中间,渠道问题往往是困扰外销企业转入内销的核心问题。很多外销企业由于长期的外销操作,对国内市场的一般操作规律不了解,而且往往对于与国内渠道中的各个利益体打交道有些不知所措,那么外销企业究竟如何操作才能够快速建立国内渠道,完成向国内市场的转移呢?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是要做的选择最适合的渠道模式。  国内渠道的复杂程度在这几年里越来越高,渠道模式丰富多彩,各有特色。究竟一个产品应当选择哪个渠道作为主渠道销售呢?这取决于国内市场的渠道特点和自身企业现状以及产品竞争现状。因此,要选取有效的渠道就必须了解国内渠道的特点。目前国内渠道的特点趋向于扁平化、多样化和成熟化。  扁平化:这是目前国内大多数产品销售渠道的重要特点。扁平化的表现主要在于品牌所有者直接对终端操作或仅通过一级代理商直接操作销售终端。由于中间环节已经在几年里很多的产品的销售渠道中...  随着经济危机的发展,国际经济形势的进一步恶化,越来越多的以产品外销为主的国内企业,开始将眼光转向国内市场,试图从通过国内市场提升销售度过难关。  外销企业在转入国内市场操作的过程中,有三个问题是必须面对的,那就是没有品牌、没有渠道和缺乏人员。而这中间,渠道问题往往是困扰外销企业转入内销的核心问题。很多外销企业由于长期的外销操作,对国内市场的一般操作规律不了解,而且往往对于与国内渠道中的各个利益体打交道有些不知所措,那么外销企业究竟如何操作才能够快速建立国内渠道,完成向国内市场的转移呢?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是要做的选择最适合的渠道模式。  国内渠道的复杂程度在这几年里越来越高,渠道模式丰富多彩,各有特色。究竟一个产品应当选择哪个渠道作为主渠道销售呢?这取决于国内市场的渠道特点和自身企业现状以及产品竞争现状。因此,要选取有效的渠道就必须了解国内渠道的特点。目前国内渠道的特点趋向于扁平化、多样化和成熟化。  扁平化:这是目前国内大多数产品销售渠道的重要特点。扁平化的表现主要在于品牌所有者直接对终端操作或仅通过一级代理商直接操作销售终端。由于中间环节已经在几年里很多的产品的销售渠道中消失了,生产企业直接操作三级市场甚至四级市场的情况比比皆是,这种扁平化的特点使得初入国内市场的外销企业首先面对的就是原有企业的已经较为充分的渠道管理操作体系。这种状态下,试图通过多级代理,层层批发的旧有的渠道模式将很难与已经进入扁平化状态的原有国内企业竞争,根据这个特点如何快速形成扁平化的渠道体系就成为外转内企业面临的第一个渠道壁垒。  多样化:目前国内销售的渠道模式正在趋于更加多样化,原来常见的批发渠道、流通渠道等正在被更多的直营、直销、网络销售甚至电视销售等方式所冲击。这种多样化的特点对于初入国内市场的外销企业而言是很不错的机会,应当可以很好的加以利用。比如在之前我们所操作的一个玩具企业转内销的操作中,我们就曾提出在实体渠道快速建立较慢的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建设网络渠道,利用大量的在校大学生创业需求,支持他们开始网店,代理销售企业产品。通过这种方式便可以成功的避开初入国内市场时的招商壁垒。因此,利用渠道创新,另辟蹊径是外转内企业渠道建设的重要法宝。  成熟化:目前国内市场的营销渠道模式相对已经比较成熟,这种成熟的渠道体系一方面给外销企业转入内销设置了障碍,另一方面也创造了不错的条件。如果能够迅速的寻找到那么按照这样一些特点,  第一步,是要对自身的产品进行分析。根据产品不同,我们大致可以把渠道模式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快速消费品、民用品、食品。这类产品主要依靠消费者的日常反复购买,目前国内所采用的销售模式基本以超市、便利店为主。这类产品目前常用的渠道管理模式有三种:一种是依靠代理商操作;另一种模式是建设自管渠道,通过企业驻外各办事处或分公司操作;而最简单的一种方式是直接通过国内一些有规模的批发市场,如义乌、石家庄、广州、临沂等地的专业批发市场操作。  应当看到这三种模式各有利弊,第一种模式下,代理商管理是一个比较令企业头疼的问题,如何管理好代理商,调动好他们的积极性,帮助企业尽快打开产品销售的局面比较难于在短时间内解决,而且往往在外转内产品的上市初期,品牌价值较低,对代理商的吸引力不够,生产商就不得不依靠较高的渠道利润来吸引代理商,对企业的短期利益会有较大的影响。但是第二种模式下,企业的自身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都会比较大,KA的入场费用和铺货费用、广告投入等对于初入国内市场的企业是一个比较高的投入。如果品牌、产品和营销没有一个很好的规划,贸然采用这种模式往往很难快速见效。第三种模式实际上是目前国内企业多数已经放弃的一种模式,这种状况下生产企业对产品的最终销售控制力弱,渠道反应速度慢,后期销售拉动工作不易操作。  家具等耐用消费品。这类产品目前国内的成熟企业基本是依靠直接管理地市级代理商的方式来进行。由于产品单品货值较高,且消费者的消费频率低,物流成本高等特点,因此企业一般的销售规模不会太大,所操作的市场也往往有所局限,在这样的条件下外销企业应当尽可能的以直接操作到二级城市为宜。在渠道选择上应当考虑先近后远的原则,快速在重点市场建立起强势区域市场,熟悉操作的基本经验,并向其他城市扩张。该类产品的特点下最佳手段是采取寻求代理商的方式。  时尚性较强的产品。该类产品包括服装、装饰品等。这类产品对于外转内企业而言要越过的一个重要门槛不在于渠道上,而是在于产品。由于这类产品的国内消费习惯和国外市场往往有所不同,这种情况下应当更多的考虑产品对国内市场的适应性,因此直接面对生活者,用更浅的渠道深度更容易了解市场的需求情况。这个背景之下,生产商应当考虑尽快建设自营的销售渠道,如专卖店等方式,以便随时了解市场的需求情况和变化特点。  上面我们谈到的是根据产品的特色选择渠道的一些基本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定还要考虑企业的实际状况,要根据自身的资源条件进行最终的选择。对于那些自身实力较强,拥有资金优势的企业应当尽可能的以自营渠道为宜,以避开转向内销初期的招商难点,可以在一些中心城市先建立自己的直营店或直营分公司,在市场开拓有了一定基础后再利用这些直营渠道在中心城市的示范作用和管理作用向更深的层次进行辐射。而如果自身的资金实力不强的企业则应当把精力放在快速招商上,将有限资金投入到优秀代理商的选择和培养上,快速形成赚钱效应并利用这一效应扩展渠道。  而企业的人员在这些问题上也会影响渠道的建设工作的实施,如果企业的人员情况不能很好的解决,就很难实施较大规模的渠道操作,这种情况下应当考虑采取一些渠道创新的方式来弥补自身的不足,具体实施的手段包括:网络渠道、电视销售渠道等。除此以外,对于那些完全没有国内经验,同时又一时无法解决人员问题和品牌问题的企业,还有一个更为简单的渠道创新方式,那就是为一些大规模的连锁卖场进行贴牌生产也是不错的选择。这些卖场如家乐福、麦德龙等多数都拥有着自己的自有品牌,而为他们进行自有品牌的OEM不仅与原来的外销模式更加接近,减少企业转型的困难,同时又可以争取时间建设自己的内销渠道和品牌。这些卖场的产品需求和产品要求又能够很好的指导外销企业进行产品的改进。  总之,在国内销售渠道的建设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其关键在于对自身各个方面以及市场各个方面的深刻分析,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模式才是根本的关键。

5,选择渠道成员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一)产品因素:1.产品价格:一般来说,产品单价越高,越应注意减少流通环节,否则会造成销售价格的提高,从而影响销路,这对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不利。而单价较低、市场较广的产品,则通常采用多环节的间接分销渠道。2.产品的体积和重量:产品的体积大小和轻重,直接影响运输和储存等销售费用,过重的或体积大的产品,应尽可能选择最短的分销渠道。对于那些按运输部门规定的起限(超高、超宽、超长、集重)的产品 ,尤应组织直达供应。小而轻且数量大的产品,则可考虑采取间接分销渠道。3.产品的易毁性或易腐性:产品有效期短,储存条件要求高或不易多次搬运者,应采取较短的分销途径,尽快送到消费者手中,如鲜活品、危险品。 4.产品的技术性:有些产品具有很高的技术性,或需要经常的技术服务与维修,应以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用户为好,这样,可以保证向用户提供及时良好的销售技术服务。 5.定制品和标准品:定制品一般由产需双方直接商讨规格、质量、式样等技术条件,不宜经由中间商销售。标准品具有明确的质量标准、规格和式样,分销渠道可长可短,有的用户分散,宜由中间商间接销售;有的则可按样本或产品目录直接销售。 6.新产品:为尽快地把新产品投入市场,扩大销路,生产企业一般重视组织自己的推销队伍,直接与消费者见面,推介新产品和收集用户意见。如能取得中间商的良好合作,也可考虑采用间接销售形式。(二)市场因素:  1.购买批量大小:购买批量大,多采用直接销售;购买批量小,除通过自设门市部出售外,多采用间接销售。 2.消费者的分布:某些商品消费地区分布比较集中,适合直接销售。反之,适合间接销售。工业品销售中,本地用户产需联系方便,因而适合直接销售。外地用户较为分散,通过间接销售较为合适。 3.潜在顾客的数量:若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多,市场范围大,需要中间商提供服务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宜选择间接分销渠道。若潜在需求少,市场范围小,生产企业可直接销售。 4.消费者的购买习惯:有的消费者喜欢到企业买商品,有的消费者喜欢到商店买商品。所以,生产企业应既直接销售,也间接销售,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也增加了产品的销售量。 (三)生产企业本身的因素 :1.资金能力:企业本身资金雄厚,则可自由选择分销渠道,可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点,采用产销合一的经营方式,也可以选择间接分销渠道。企业资金薄弱则必须依赖中间商进行销售和提供服务,只能选择间接分销渠道。 2.销售能力:生产企业在销售力量、储存能力和销售经验等方面具备较好的条件,则应选择直接分销渠道。反之,则必须借助中间商,选择间接分销渠道。另外,企业如能和中间商进行良好的合作 ,或对中间商能进行有效地控制,则可选择间接分销渠道。若中间商不能很好地合作或不可靠,将影响产品的市场开拓和经济效益,则不如进行直接销售。 3.可能提供的服务水平:中间商通常希望生产企业能尽多地提供广告、展览、修理、培训等服务项目,为销售产品创造条件。若生产企业无意或无力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就难以达成协议,迫使生产企业自行销售。反之,提供的服务水平高,中间商则乐于销售该产品,生产企业则选择间接分销渠道。                       4.发货限额:生产企业为了合理安排生产,会对某些产品规定发货限额。发货限额高,有利于直接销售;发货限额低,则有利于间接销售。 (四)政策规定:  企业选择分销渠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的规定。某些按国家政策应严格管理的商品或计划分配的商品,企业无权自销和自行委托销售;某些商品在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任务后,企业可按规定比例自销,如专卖制度(如烟)、专控商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少数商品) 。另外,如税收政策、价格政策、出口法、商品检验规定等,也都影响分销途径的选择。 (五)经济收益: 不同分销途径经济收益的大小也是影响选择分销渠道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经济收益的分析,主要考虑的是成本、利润和销售量三个方面的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它包括包装费、运输费、广告宣传费、陈列展览费、销售机构经费、代销网点和代销人员手续费、产品销售后的服务支出等。一般情况,减少流通环节可降低销售费用,但减少流通环节的程度要综合考虑,做到既节约销售费用, 又要有利于生产发展和体现经济合理的要求。 2.价格分析: (1)在价格相同条件下,进行经济效益的比较。目前,许多生产企业都以同一价格将产品销售给中间商或最终消费者,若直接销售量等于或小于间接销售量时,由于生产企业直接销售时要多占用资金,增加销售费用,所以,间接销售的经济收益高,对企业有利;若直接销售量大于间接销售量,而且所增加的销售利润大于所增加的销售费用,则选择直接销售有利。  (2)当价格不同时,进行经济收益的比较。主要考虑销售量的影响,若销售量相等,直接销售多采用零售价格,价格高,但支付的销售费用也多。间接销售采用出厂价,价格低,但支付的销售费用也少。究竟选择什么样的分销渠道?可以通过计算两种分销渠道的盈亏临界点作为选择的依据。当销售量大于盈亏临界点的数量,选择直接分销渠道;反之,则选择间接分销渠道。在销售量不同时,则要分别计算直接分销渠道和间接分销渠道的利润,并进行比较,一般选择获利的分销渠道。 (六)中间商特性: 各类各家中间商实力、特点不同,诸如广告、运输、储存、信用、训练人员、送货频率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从而影响生产企业对分销渠道的选择。 1.中间商的不同对生产企业分销渠道的影响。例如,汽车收音机厂家考虑分销渠道,其选择方案有: (1)与汽车厂家签订独家合同,要求汽车厂家只安装该品牌的收音机; (2)借助通常使用的渠道,要求批发商将收音机转卖给零售商; (3)寻找一些愿意经销其品牌的汽车经销商; (4)在加油站设立汽车收音机装配站,直接销售给汽车使用者,并与当地电台协商,为其推销产品并付给相应的佣金。 2.中间商的数目不同的影响。按中间商的数目的多少的不同的情况,可选择密集分销\选择分销、独家分销。 (1)密集式分销,指生产企业同时选择较多的经销代理商销售产品。一般说,日用品多采用这种分销形式。工业品中的一般原材料,小工具,标准件等也可用此分销形式。 (2)选择性分销,指在同一目标市场上,选择一个以上的中间商销售企业产品,而不是选择所有愿意经销本企业产品的所有中间商。这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一般说,消费品中的选购品和特殊品,工业品中的零配件宜采用此分销形式。 (3)独家分销,指企业在某一目标市场,在一定时间内,只选择一个中间商销售本企业的产品,双方签订合同,规定中间商不得经营竞争者的产品,制造商则只对选定的经销商供货,一般说,此分销形式适用于消费品中的家用电器,工业品中专用机械设备,这种形式有利于双方协作,以便更好地控制市场。  3.消费者的购买数量。如果消费者购买数量小、次数多,可采用长渠道,反之,购买数量大,次数少,则可采用短渠道。 4.竞争者状况。当市场竞争不激烈时,可采用同竞争者类似的分销渠道,反之,则采用与竞争者不同的分销渠道。
主要考虑:1渠道的创新能否支持销售贡献。2渠道是否具有持续性。3渠道竞争特性是否能和企业自身优势匹配。4渠道是否有复制性。5渠道合作的模式是否具有排他性。
(一)产品因素:1.产品价格:一般来说,产品单价越高,越应注意减少流通环节,否则会造成销售价格的提高,从而影响销路,这对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不利。而单价较低、市场较广的产品,则通常采用多环节的间接分销渠道。2.产品的体积和重量:产品的体积大小和轻重,直接影响运输和储存等销售费用,过重的或体积大的产品,应尽可能选择最短的分销渠道。对于那些按运输部门规定的起限(超高、超宽、超长、集重)的产品 ,尤应组织直达供应。小而轻且数量大的产品,则可考虑采取间接分销渠道。3.产品的易毁性或易腐性:产品有效期短,储存条件要求高或不易多次搬运者,应采取较短的分销途径,尽快送到消费者手中,如鲜活品、危险品。 4.产品的技术性:有些产品具有很高的技术性,或需要经常的技术服务与维修,应以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用户为好,这样,可以保证向用户提供及时良好的销售技术服务。 5.定制品和标准品:定制品一般由产需双方直接商讨规格、质量、式样等技术条件,不宜经由中间商销售。标准品具有明确的质量标准、规格和式样,分销渠道可长可短,有的用户分散,宜由中间商间接销售;有的则可按样本或产品目录直接销售。 6.新产品:为尽快地把新产品投入市场,扩大销路,生产企业一般重视组织自己的推销队伍,直接与消费者见面,推介新产品和收集用户意见。如能取得中间商的良好合作,也可考虑采用间接销售形式。(二)市场因素:  1.购买批量大小:购买批量大,多采用直接销售;购买批量小,除通过自设门市部出售外,多采用间接销售。 2.消费者的分布:某些商品消费地区分布比较集中,适合直接销售。反之,适合间接销售。工业品销售中,本地用户产需联系方便,因而适合直接销售。外地用户较为分散,通过间接销售较为合适。 3.潜在顾客的数量:若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多,市场范围大,需要中间商提供服务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宜选择间接分销渠道。若潜在需求少,市场范围小,生产企业可直接销售。 4.消费者的购买习惯:有的消费者喜欢到企业买商品,有的消费者喜欢到商店买商品。所以,生产企业应既直接销售,也间接销售,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也增加了产品的销售量。 (三)生产企业本身的因素 :1.资金能力:企业本身资金雄厚,则可自由选择分销渠道,可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点,采用产销合一的经营方式,也可以选择间接分销渠道。企业资金薄弱则必须依赖中间商进行销售和提供服务,只能选择间接分销渠道。 2.销售能力:生产企业在销售力量、储存能力和销售经验等方面具备较好的条件,则应选择直接分销渠道。反之,则必须借助中间商,选择间接分销渠道。另外,企业如能和中间商进行良好的合作 ,或对中间商能进行有效地控制,则可选择间接分销渠道。若中间商不能很好地合作或不可靠,将影响产品的市场开拓和经济效益,则不如进行直接销售。 3.可能提供的服务水平:中间商通常希望生产企业能尽多地提供广告、展览、修理、培训等服务项目,为销售产品创造条件。若生产企业无意或无力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就难以达成协议,迫使生产企业自行销售。反之,提供的服务水平高,中间商则乐于销售该产品,生产企业则选择间接分销渠道。                       4.发货限额:生产企业为了合理安排生产,会对某些产品规定发货限额。发货限额高,有利于直接销售;发货限额低,则有利于间接销售。 (四)政策规定:  企业选择分销渠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的规定。某些按国家政策应严格管理的商品或计划分配的商品,企业无权自销和自行委托销售;某些商品在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任务后,企业可按规定比例自销,如专卖制度(如烟)、专控商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少数商品) 。另外,如税收政策、价格政策、出口法、商品检验规定等,也都影响分销途径的选择。 (五)经济收益: 不同分销途径经济收益的大小也是影响选择分销渠道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经济收益的分析,主要考虑的是成本、利润和销售量三个方面的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它包括包装费、运输费、广告宣传费、陈列展览费、销售机构经费、代销网点和代销人员手续费、产品销售后的服务支出等。一般情况,减少流通环节可降低销售费用,但减少流通环节的程度要综合考虑,做到既节约销售费用, 又要有利于生产发展和体现经济合理的要求。 2.价格分析: (1)在价格相同条件下,进行经济效益的比较。目前,许多生产企业都以同一价格将产品销售给中间商或最终消费者,若直接销售量等于或小于间接销售量时,由于生产企业直接销售时要多占用资金,增加销售费用,所以,间接销售的经济收益高,对企业有利;若直接销售量大于间接销售量,而且所增加的销售利润大于所增加的销售费用,则选择直接销售有利。  (2)当价格不同时,进行经济收益的比较。主要考虑销售量的影响,若销售量相等,直接销售多采用零售价格,价格高,但支付的销售费用也多。间接销售采用出厂价,价格低,但支付的销售费用也少。究竟选择什么样的分销渠道?可以通过计算两种分销渠道的盈亏临界点作为选择的依据。当销售量大于盈亏临界点的数量,选择直接分销渠道;反之,则选择间接分销渠道。在销售量不同时,则要分别计算直接分销渠道和间接分销渠道的利润,并进行比较,一般选择获利的分销渠道。 (六)中间商特性: 各类各家中间商实力、特点不同,诸如广告、运输、储存、信用、训练人员、送货频率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从而影响生产企业对分销渠道的选择。 1.中间商的不同对生产企业分销渠道的影响。例如,汽车收音机厂家考虑分销渠道,其选择方案有: (1)与汽车厂家签订独家合同,要求汽车厂家只安装该品牌的收音机; (2)借助通常使用的渠道,要求批发商将收音机转卖给零售商; (3)寻找一些愿意经销其品牌的汽车经销商; (4)在加油站设立汽车收音机装配站,直接销售给汽车使用者,并与当地电台协商,为其推销产品并付给相应的佣金。 2.中间商的数目不同的影响。按中间商的数目的多少的不同的情况,可选择密集分销\选择分销、独家分销。 (1)密集式分销,指生产企业同时选择较多的经销代理商销售产品。一般说,日用品多采用这种分销形式。工业品中的一般原材料,小工具,标准件等也可用此分销形式。 (2)选择性分销,指在同一目标市场上,选择一个以上的中间商销售企业产品,而不是选择所有愿意经销本企业产品的所有中间商。这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一般说,消费品中的选购品和特殊品,工业品中的零配件宜采用此分销形式。 (3)独家分销,指企业在某一目标市场,在一定时间内,只选择一个中间商销售本企业的产品,双方签订合同,规定中间商不得经营竞争者的产品,制造商则只对选定的经销商供货,一般说,此分销形式适用于消费品中的家用电器,工业品中专用机械设备,这种形式有利于双方协作,以便更好地控制市场。  3.消费者的购买数量。如果消费者购买数量小、次数多,可采用长渠道,反之,购买数量大,次数少,则可采用短渠道。 4.竞争者状况。当市场竞争不激烈时,可采用同竞争者类似的分销渠道,反之,则采用与竞争者不同的分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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